黔西县“三注重”修订县编委会工作规则
为适应新形势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近日,黔西县“三注重”修订完善《黔西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
注重把握新形势,顺应发展新要求。坚持从工作实际出发,积极顺应机构改革新形势,把握编制工作新要求,摒弃不符当前实际的机构编制条款等内容,完善部分机构编制研究事项、规范办事程序、厘清审批权限、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为实现依法执政、科学执政和民主执政提供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
注重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一是细化主要职责。县编委统一管理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明确了县编委会10个方面的主要工作职责;县编办作为编委常设办事机构,履行“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责,同时负责县编委会议的有关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向县编委报告。二是着重厘清审批权限,进一步界定了编办、编委会和县委常委会的审批权限。将原机构编制管理审批权限精细化为县编办审批、由县编办提出意见后报县编委会议审定、由县编委会议审议后报县委常委会议审定和由县编委会议研究,报经县委常委会议审议后报请上级审批等4个大类,24个小项。三是规范完善办事程序,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和各乡镇(街道)提出的机构编制请示事项,由县编办统一进行前置审核。对未经初审的各类机构编制请示事项,县编办一律不予受理。需报请县委、县政府或上级党委、政府、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机构编制事项,县编委会议审议后,按程序报批。
注重制度化、法制化建设。一是对县编委实行委员会工作制度进行了完善,还将“三个一”工作制度写入新《规则》,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和审批制度,凡机构编制事项由编委及其办事机构一个部门承办、审批,重大事项经委员会讨论后由机构编制部门统一提交县委、政府审批。二是建立机构编制责任审计制度,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情况的责任审计工作,将机构编制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三是严明纪律规矩,守住人员编制“硬杠杠”。在新《规则》中明确列举出9大类当前容易出现的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现象和违反“五个严禁”规定行为,并对各类违纪现象的处置作出了明确规定,确保不踩红线、不越权。同时还完善了与组织、人社、财政、公安等部门机构编制协调约束机制,明确部门分工,细化工作职责,从工作调配、社会保障、户口迁移,入编下编、统发工资等环节促进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日趋规范。
(黔西县编办 张艳霞 供稿)